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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议会通过了一项法律,对专利钓饵
该法案“2013创新法”通过众议院 - 低美国商会议会。他被选为双方,与 325-91 的整体结果。这种一致是可以理解的:专利钓饵谁试图敲的小企业主,酒店和餐馆的成本,最近的历史已经造成了巨大的公共利益
。
什么是重要的,国会已经成功地阻止了<一href="http://arstechnica.com/tech-policy/2013/12/house-votes-325-91-to-pass-innovation-act-first-anti-patent-troll-bill/">поправки该法案,谁试图从它的临界点排除。
最激烈的讨论围绕着排除从法院收费转移该法案的点上“败诉方支付”的修订。事实上,美国民主党历来反对这样的原则,解释过小的情况下它的不公平。事实上,在一个陌生的方式来支付罚款100元,5000元诉讼费。因此,民主党议员赞成174-18。
在专利钓饵的情况下,是不是这个问题的一些不公,然后通常处理不局限于一百元。所以,你要感谢谁阻止了修正25-195共和党人。通过该修正案,199-213的整体效果。
另一项修正案试图削弱该法案的其他关键点 - 延迟的情况下对技术的用户的原则。共和党人试图限制这一原则仅适用于具有收入高达2500万美元。对144-266的投票公司的影响。
最后,议会已经阻止另一修正案由民主党约翰·科尼尔斯,谁试图削减法案,并把它只有透明一点。或许游说知识产权拥有者试图失败:157-258
其结果是,国会通过了消除了旧法案,在法理规则,允许专利的拥有者,以保护其知识产权的情况下,他不能从专利局文献很少使用只有一个修订。
法“2013年创新法”的目的是阻止曳的最恶劣形式的几种方法为代价。
1. 详细信息 B>。提出索赔时,在法庭上提供一种侵犯专利和哪些具体的产品涉嫌侵犯这些专利和信息如何强制性要求。这条规则使得它很难大规模喂巨魔声称:为每名被告需要一个单独的文件。
2. 翻译法庭费用 B>。法院将有权要求败诉方赔偿损失的法律费用,承担了冠军的权利。这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的巨魔现在已经成功勒索受害者:他们明白,即使他赢在法庭上支付超过被要求他们的巨魔
。
3. 透明度 B>。法律严格规定,原告,在自身的利益运作的披露。今天,大多数食人妖 - 子公司短命的,这是为特定的专利创建。如果公司的子公司,被告传唤母公司的权利,它必须补偿被告的律师费用时,该公司在法庭上失利后一天承认自己破产了,并拒绝赔偿费用。
4. 延迟的情况下对技术 B>的用户。该法要求法院中止对公司用户系列产品的诉讼,如果该产品的制造商同意在审判本身转移。例如,在2011年,数百名酒店,咖啡馆和餐馆支付的专利钓饵Innovatio IP Ventures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由2,300元至5,000“在公共场所使用无线路由器的。”这是那里的巨魔一个新的战术养活数百小额用户的技术,而不是一个大的要求到制造商的第一个病例之一(在那里他们将有机会都没有,但在这里,甚至上千sotenku是可以收藏便士)。
5. 强制性披露文件的法院改革 B>。根据目前的法律,原告也没有打电话专利号,而不是只要披露的其他信息作为被告不同意参与这一进程,而不是支付诉讼费和其他费用(其中许多人不敢去)的权利。如果对专利信息从一开始就被打开,荒谬主张巨魔可以立即显现。
6. 审查印发 B>的。该法扩大了可能性,在美国专利局挑战已授权专利。
电子前沿基金会批准该法案并把它称为最好的 法案对所有的巨魔以前发布。
来源: habrahabr.ru/post/205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