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德国的互联网下载现在被监禁长达5年




在德国,自2008年开始,修订版权法。从因特网下载音乐和电影是现在,在某些情况下,是犯罪行为。在过去,在紧缩的版权侵权责任指明了方向法律的模糊的措辞,德国之声参照德国协会信息技术,电信和新媒体(BITKOM)报告。

根据新的法律,使用“明显违法”的互联网连接将受到处罚。因此,提醒BITKOM,更应谨慎使用任何免费提供治疗的下载音频和视频。像过去一样,允许进行购买的CD,DVD-ROM驱动器的副本供个人使用或朋友。法的复制品数目不说,然而,德国法院近年来,确定的7份的最大允许速率。

正如指出的BITKOM,现在明确禁止制作CD的副本绕过版权保护。根据法律规定,该副本被认为是“盗版”,其生产可与以下有期徒刑长达5年。犯罪也被非法复制记录光盘。作为一项规则,应特别小心故事片的任何副本,如在目前,几乎所有的DVD驱动器免受复制。

德国现在每次下载网页上的内容需要考虑一下它是如何关联的法律也建议不要相信过于便宜磁盘,音乐,电影和软件的德国人经常购买,而在度假在其他国家。通常情况下,这些驱动器是专业做盗版,这在检测的情况下会被德国海关没收。

由于没有少应谨慎上前把材料在博客和个人网页。例如,如果资源的所有者将一个视频在度假,伴随着流行的歌曲,第一次他购买的权利,在德国组织哥马使用的轨道,收集捐款,音乐作品的作者的利益。

打击盗版是越来越多的欧洲其他国家的势头。主要关注互联网上非法内容传播的不断增长的实力。因此,在2007年11月,领先的提供者和法国音乐和电影行业的共和国总统出席的代表,萨科齐(尼古拉斯·萨科齐)签署了一项协议,规定为犯罪者从互联网上盗版的责任。然而,直到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在2008年夏天,相关法案将在议会听证会进行讨论。

类似的惩罚非法文件共享涉及想要进入英国的政策。此外,而不是管理,建议批准对电影的“银幕”的副本提交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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