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塞拜疆批准了该《规约》的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

    




根据副议长Valeh Aleskerov、阿塞拜疆被确定为实现突破的可再生能源领域
批准《宪章》的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的需要,以帮助阿塞拜疆减少其依赖性的碳氢化合物,这将确保气候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还的位置涉及到提供能源,在边远村庄的通过使用可再生能源,阿塞拜疆今天说,"Aleskerov的。

注意到国际机构对可再生能源汇集了130多个国家的世界。 在此之前,阿塞拜疆之间的38候选人将成为成员的机构。

伊雷娜规约》的规定,通过在26January2009年,明确定义的术语"可再生能源"作为所有形式的能源,不断产生的可再生能源。 萨米可再生能源包括生物能源;地热能源;水电;以海洋能源,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的潮汐、波浪能和海洋热能源;太阳能、风能源。

该机构的运作基础的年度工作方案由秘书处编写由委员会审查并由大会批准的。 该机构除了它的工作方案磋商后,与其成员国,在情况的分歧意见,经大会批准,实施拟议项目和资助的成员,但须提供的无形资源的机构。

资料来源:greenevolution.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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