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的20世纪欧洲开始,出售妻子的传统



在中世纪时期,妇女们完全服从自己的丈夫。婚后,夫妻俩有一个共同的法律地位。在这段历史时期,已婚妇女不能私有财产,事实上,她们的丈夫的财产。目前还不清楚的时候以公开拍卖出售妻子的习俗起源,但文字记载表明,持续了一段时间,在十七世纪的结束。在大多数情况下,出售提前公布,也许这是类似于在当地报纸目前的广告。

这通常采取拍卖的形式,通常是在当地的市场。一个女人抛出在脖子或腰间的绳子一环,追平了他的手。他的妻子给了最大的划价。这是一个人来打破不理想婚姻的一种方式。类似的拍卖会定期进行,并在十八和十九世纪,甚至。

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共离婚不是一般人的选择。 1690年通过一项法律,要求这对新人提供了一个声明,以获得离婚的官方证书。它是昂贵的和耗时的过程。卖妻的过程中曾在英国法律没有基础,往往导致检察机关,特别是在十九世纪中叶。然而,当局的态度是被动的。应该指出的是,只有一些十九世纪妻子反对其出售,而十八世纪的女性几乎没有反抗,理所当然。

在某些情况下,妻子本人乐意与她自己的销售,甚至提供了资金从婚姻的债券发行所需的量。二十世纪开始前以某种形式销售的妻子幸存下来。 1913年,一名妇女在利兹警察法庭上辩称,她被卖了她丈夫的同伴之一。这是买卖妻子在英国,这是众所周知的最新情况之一。如今,在一些国家,你可以访问该网站,并获得了离婚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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