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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专利在俄罗斯几乎没用

在上篇文章中,我承诺会谈到我是如何获得公用事业模型的专利的,以及在专利被侵犯的情况下该专利将如何无用. 现在,虽然晚了,我会履行诺言。 我将立即指出,我不是律师,也不是专利专家,因此,文章可能含有不准确的表述和天真的想法,但我希望不是事实错误。
基本思想如下. 从理论上讲,任何专利都应有两个功能:允许和禁止。 首先,专利允许其持有人做一些事情,例如生产和销售专利产品。 其次(这是主要的事情),专利禁止无限期地将人圈入与专利主题有关的任何行动. 也就是说,拥有专利权的人可以禁止另一人生产、销售、储存、使用使用该专利的商品。
在俄罗斯,不幸的是,专利的主要禁止功能被彻底摧毁. 因此,保护俄罗斯的知识产权毫无意义。
首先,任何专利,无论是实用模型专利还是发明专利,都有原型. 据推测,发明者并没有从零开始开发他的想法,而是将已知的东西,原型作为基础,这个原型有某种改进. 这种改善使我们能够获得一些新的和必然有用的财产。 改进不应仅仅是一种补充,除非它带来质的新效益。
例如,我们有一个拖把。 。 。 。 。例如,我们有一个拖把。 把哨子和胶带带到拖把上 发现一个新物体 带着哨子的拖把 洗个澡吹口哨 不错! 这个能作为有用的模型申请专利吗? 也许不是。 从功能上看,这东西可以像拖把一样洗,也可以像吹哨一样吹口哨. 它证明了原对象中已经存在的函数的总和.
现在我们拿个拖把,然后把手电筒挂上去 我们得到了一个新的功能—— 在黑暗角落中洗浴的能力。 此功能既不是手电筒也不是拖把。 这种新设备已经可以作为通用模型获得专利.
什么样的原型? 就公用事业模型而言,另一个公用事业模型,或发明,或任何已知的设计,对象,方法,或方法可能是原型. 实际上,从这里开始寻找原型:见http://www1.fips.ru,然后是“信息资源”、“开放登记册”、“公用事业模式登记册”(例如)。 其次,设置“IPC指数”参数,并输入同样的指数。 指数由分类者事先知道. 就我而言,这将是A47D9/02。 由于所有这些行动,我们将得到一份这一指数的有用模型清单。 例如,我的专利号码是112007。 然后从列表中读出所有专利,并选择合适的东西作为原型. 当然,原型的选择来源并不限于本列表. 例如,你可以在国际专利中搜索公用事业模型和发明。
选择一个原型, 你应该想出一个专利公式。 这是任何专利的关键组成部分。 专利的公式具有法律意义,是确定专利保护界限的公式。 公式化是一个完整的艺术,它有许多细微的细微之处和不明显的瞬间. 在公用模型或发明的公式中,公用模型或发明的所有基本特征都得到表述. 反过来,该特征是一类意义单位,即形成专利公式的砖块.
来自维基百科:
发明的公式由一个或多个项目组成. 本公式的每个段落通常由两部分组成,称为限制性部分和区分部分,由该词中不同的短语(-yayaya,-esya)分隔. 索赔的限定部分包括发明的名称及其从前作中已经知道的重要特征. 特色部分包含构成发明本质的特征,是新的. 公式的每个段落都是单句. 公式点分为依附点和独立点. 对权利要求的独立权利要求以其一系列特征来描述发明,确定了所要求的法律保护的范围,并以对发明对象的逻辑定义的形式列出。 依附索赔包含对独立索赔中披露的发明的澄清或发展。
专利公式实例(在此情况下,通用模型112007):
一、导 言 摇动床的装置,内有支撑结构,床,枕连接床与支撑结构,定位为电磁网的支撑结构,通过带有控制单元的断路器与电流网连接,固定在床底的金属板与电磁网可能发生相互作用,其特征是金属板相对于电磁网在摇动床方向上的位置被取代.
2. 国家 根据索赔1,摇床装置的特点是,金属板由金属制成,具有残余磁化作用。
3个 根据索赔1,摇床装置的特点是,控制装置是根据微控制器制造的。
4个 根据索赔1,摇床装置的特点在于它另外配备了遥控装置。 让我们仔细看看这个公式是什么。 好吧,我告诉你。
首先是公式的独立部分。
一个摇床装置,
专利,法律保护的对象。 以下为限制性标志.
支助结构,
第一个符号
床铺
第二个标志
将床与支撑结构连接起来,
第三个标志
基于支撑结构 电磁带风,
-第四个标志
通过带有控制单元的中断器连接到电流网络,
- 第五个标志
和一个金属板固定在床底 有可能与电磁铁相互作用,
-第六个标志 专利公式的限制性部分已经结束. 接下来是突出的部分,开头是“区别于......”。
其特点是金属板相对于电磁网,移动到摇动床位的方向。
- 一个标志。 公式的独立点已经结束. 以下为附属项目(编号). 它们不再那么有趣,因为它们的法律意义远低于独立索赔。
研究出什么是专利公式,
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1358条第3款
2. 如果一项发明或效用模型含有专利所含权利要求或效用模型独立段落中给出的发明或效用模型的每个特征,或相当于该发明或效用模型的特征,并在对本条第2款规定的相应产品或行动方法作出承诺之前在艺术中称为该特征,则该发明或效用模型应被确认为用于产品或方法。 反过来,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1358条第3款
发明、效用模型或工业设计的使用,特别是用于下列目的的发明、效用模型或工业设计产品的进口、制造、使用、供销、销售、其他进入民用流通或储存,或用于工业设计的产品。 因此,《民法》似乎明确界定了使用例如公用事业模式的情况。 如果在市场上突然出现了按照公用模式的公式包含支撑结构,床位,悬架等的装置,而这个装置相对来说不属于我的,那么它就侵犯了我对公用模式的专属(专利)权利.
应该 这是在其他国家。 可惜不是在俄国
你可以在俄罗斯做到这一点。 当心你的手。
例如,我们在摇摆装置中增加了另一个线圈,并认为这种改变会带来任何好处(事实上,情况不一定如此,但我们会说确实如此). 例如,让我们说,这增加了运动的顺利性。 将一切如来. 作为原型,取原通用型号(PM)112007,为其已经有用的型号获得专利,例如编号为122860. 之后,我们将静悄悄地释放带有摇摆装置的床位,使用PM 112007的所有功能,但在驱动装置中有一个第二圈. 我们要说床是122860专利生产的
显然,带有两个圈子的产品同时使用PM 112007和PM 122860. 而且,看来,该理事会适用于本案。 但是... (drum fraction...) 注意,立法漏洞:
俄罗斯联邦最高仲裁法院主席团2007年12月13日N 122号信息函的项目9 "审查仲裁法院审理知识产权立法适用案件的做法": 1.
独立权利要求中给出的具有相同或者等同特征的效用模型有两种专利的,在具有较晚优先权日期的专利按照既定程序无效前,该专利的持有人对其使用的行为不能视为具有较早优先权日期的专利侵权. 后来,俄罗斯联邦最高仲裁法院主席团确认了其立场(这不是一个错误!) 2009年12月1日第8091/09号决议,将其扩展至发明.
所以现在我必须证明的不是双油产品使用我的专利112007,而是后来的专利122860无效. 这似乎很荒谬,但确实如此。 此外,不可能证明122860专利无效,因为它是根据所有正式规则签发的,而且一般相当自足。
遗憾的是,在审理专利纠纷时,法院以俄罗斯联邦最高仲裁法院主席团的这一决定为指导。 我们在执法方面表现良好.
这种完全不健康的情况已为“这一主题”的科学家和人们所熟知。 例如,在维基百科中,它被描述并称为“法律破坏案件”(文章“发明”).
这种做法的含义是,专利所有人有权使用受保护的解决方案,即使使用受保护的解决方案,但未经第三方同意,这与作为禁止权的排他性权利的实质和《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1358条第3款的最后一句完全矛盾,后者明确地将这种行动与使用发明的情形联系起来。
因此,在俄罗斯申请严肃的专利毫无意义。 任何人都可以获得类似通用模型的专利,稍作修改,容易使用. 因此,俄罗斯的专利是毫无价值的 — — 比起购买使用现有专利的许可证,采取这种简单的手段要便宜得多。 投资在俄罗斯开发新设备、技术和方法也是毫无意义的 — — 投资必须从出售许可证中获利也无从谈起。
只有在一种情况下 才能获得俄罗斯的专利 如果你自己生产产品的话 这样的话 至少没有人会禁止你这么做 而你自己将无法禁止任何人生产类似产品——你的对手将拥有自己的专利(后来,在特别愤世嫉俗的情况下,你的有用模型将被用作原型),因此,你将被送往俄罗斯联邦最高仲裁法院主席团2007年12月13日第122号信息函第9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