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克萨斯州的强奸犯可以当场被杀死

在得克萨斯州,23岁,谁拿下来,他5岁的女儿死亡47岁的强奸犯没有出现在法庭上。在得克萨斯州的两个孩子6月9日年轻的父亲听到了小男孩,有人抓住了他的姐姐和把她拉进谷仓。年轻人跑到那儿,发现这个女孩不穿衣服哭。她的旁边是一个男人,谁也设法脱掉她的衣服 - 一个耶稣莫拉弗洛雷斯。

孩子的父亲抨击用他的赤手强奸犯,并开始打他。他只停止后,一个陌生人已不再表现出生命的迹象。法院考虑到孩子的父亲拨打了911,并叫了救护车弗洛雷斯。

根据得克萨斯州法律,甚至使用武力和一个人谁犯性侵犯的杀人不是罪。也就是说,一个可以杀死的地方滥用者,不管他们的攻击在成人或儿童。在这方面,国家检察官办公室拒绝对年轻人提出的任何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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