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权利和义务方面动物问题

结果 (高等教育»TN帕夫洛娃“生物伦理学)搜索结果 人类中心主义宣称使用自然世界,动画和无生命的,在他们看来人权。世界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观念从来没有考虑人对任何人的责任存在的可能性。然而,现代社会的意识形态取向的变化使一个人看在他的生活世界的关系新的眼光,重新考虑生活的世界的地位。结果 动物权利的著名倡导者,神学家E. Linzy博士看到了他的特殊职责所选择的男人所有的生活:“如果天生赋有上帝的特别礼物的人,他可以做一些事情,是不是在一个位置,使地球上的其他生物,即: :自尊,对所有上帝创造的尊重和欣赏他们为他们的神,喜乐»博客。 E.镜头导致十八世纪的神学家X. Primatta在他的作品的论文 - “论同情和罪恶的残酷有关动物的责任。” Primatt写道:“既然造物主是善良,智慧,那么他的每一次创作必须是好,还是说,这是他的职责 - 善待»博客。 在A.史怀泽及其普世伦理还包括人工值守众生的概念。一个人必须感受到他的亲近和他的职责进行任何形式的生命与它进入接触。施魏策尔​​认为,好的是维持生命,维护它,和邪恶是要毁灭生命,并保持了她。因此,施韦策强加的道德义务照顾人,他们的生活的保存。搜索结果 干燥发音的语言,这种想法已经获得认可的时刻:男人是负责在地面上发生的事情;像最发达的头脑,一个人必须根据道德的法律和地球上生命的保护住的是人的道德义务。动物的痛苦和死亡,被人类驯化,野生动物的死亡和自然环境的破坏 - 所有这人的错,他对生活的这个星球上命运的道德责任。他的职责 - 不仅要阻止生命的毁灭地球上,也能弥补因他们都生存行星搜索结果的损害。 蒙田说的是“尊重和人性的总债务结合我们不仅被赋予了生命和感情的动物,而且还与树木和植物。”他继续说:“人们必须公正判断的,其他像 - 谁能够把它 - 大发慈悲屈尊处理»博客。 正确的,这是人们所使用,杀死和利用其他众生被称为强者的权利。它无关的道德标准和可能仅适用于基于暴力的原则的社会。这个人权,也没有人给;英国哲学家边沁(1748年至1832年)写道,这名男子僭自己开发的动物,让他们受苦,“天可能来当活物的其余部分需要由一个暴君的手都采取了远离他们的权利”(“言道德原则的权利与法“(1780))的规则。搜索结果 蒙田说:“我们不高于或低于其他;所有这些谁的天空下生活,一个法治,并正在等待同样的命运。有些不同的是在方式和程度,但它是一个单一的性质不同的面孔。“权相对于其他生物包括无视他们的利益,从而违背了伦理道德的原则 - 关爱他人在这个词的最广泛的意义。同时,有责任的人 - 这是他人的利益;识别的义务有人建议一个相当高的水平道德的个人或团体。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人类对野生动物的责任的事实,表示从人类中心主义人性化的理念,并将其转向理性和道德观的背离。

标签

另请参见

新&值得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