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拖钓是刑事罪行



当然,“曳”的概念并不简单,这个定义可以得到相当多致力于通过互联网用户的行为。然而,旨在造成精神损害(即,总的来说,做无一例外巨魔)为责任的行动所有文明国家的刑法典。

这其实没有考虑25岁的英国人肖恩·达菲,她最喜欢的消遣就是在嘲笑互联网在死亡或自杀身亡的青少年。达菲,谁阿斯伯格综合征受苦,他曾多次侮辱,并在第一羞辱同学,后来同事。最后,达菲辞职,照他所有的时间,他的业余爱好。

巨魔定期走访青少年的纪念页面,并留下他们的意见,如“我睡着了,在铁轨上,LOL»,«卖一辆二手车。”他还张贴在YouTube上的视频,题为“娜塔莎一条龙”,致力于娜塔莎Makbraydt,谁扑倒下火车自杀。

达菲的工作与创建者在Photoshop中遇难的假纪念页面毁容的脸,在所有一般的“创意”的热情。为此他,毕竟,在监狱里:法院没有欣赏的创作冲动和巨魔判处至18周监禁。出狱后,达菲将不得早在5年的使用社交网络。

通过factroom.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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